4月19日上午,宝山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化落实党纪学习教育。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孙琳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全体中层干部及见习主任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汤宇军同志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宣讲,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房长缨,检务督察部主任刘进,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徐暘彪,第六检察部见习主任洪静雯作交流发言。
孙琳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全院党员干警要进一步强化遵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以党纪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以严明纪律护航宝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把握学习重点,原原本本学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要认真落实我院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在以案促学上下功夫,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重表率、强带动”的思想自觉,党支部书记要当好支部学习教育的领头人和推动者,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执行。
要把问题导向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将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区委、市院部署要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改革创新等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永葆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戒惧之心,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