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我们这次回访主要是想了解一下公司现在的经营状况,员工工资是否能正常发放......”近日,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与A公司进行了一次电话沟通。
A公司是一家科技公司,由于下游客户拖欠采购费用,造成公司去年暂时性经营困难,如何为在职员工按时发放工资也成了公司的心病。
检察官依法受理案件后,迅速对A公司欠薪情况开展调查,发现A公司虽然已采取措施支付工资,但仍有14名员工工资尚未结清,共计32万余元。检察官与A公司多次沟通,督促A公司制定并执行详细的还款计划,分批分阶段清偿拖欠的工资。
在与A公司沟通过程中,A公司表示已经穷尽多种渠道与手段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拖欠职工薪酬实属“无奈之举”。
考虑到A公司的实际困难,宝山区检察院组织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区法院、人社局、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两名欠薪员工代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寻求被执行企业与被拖欠薪资员工利益间的最佳平衡点。听证会上,宝山区检察院公开向A公司宣告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A公司通过多渠道探索公司合法经营创收新路径,加强公司流动资金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成立工作专班,依法追回下游拖欠的采购费用,早日兑现承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检察官说道。经过宝山区检察院多方协调与监督,A公司最终筹措到了足够的资金,并按期全部支付了拖欠的员工薪资。
电话的那一头,A公司负责人感动地说:“谢谢检察官的关心!现在公司又重新步入正轨了,我们希望以后会越来越好。”
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深入开展弱势群体工资保障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护民“薪”的信心和决心,用法治“温度”保障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