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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印发《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

时间:2018年07月30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我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并经区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各部、室实施试行。

《办法》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共五章,把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结合起来,推动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形成闭合,进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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