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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15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长走进校园讲授新春法治第一课

时间:2019年02月28日

  

226日,宝山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并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活动中,包括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等在内的15名检察官,受聘担任宝山区15所中学的法治副校长。5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此次仪式。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学华受聘为行知中学法治副校长。行知中学学生代表为董学华检察长佩戴校徽。董学华检察长向行知中学赠送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为行知中学400余名学生讲授了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北京第三区交通委提醒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根据联合政府《流浪地球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救援队决定强制征用韩子昂、刘启的车辆……”课程从时下最火的影片《流浪地球》展开。台词一播出,同学们都发出了会心的笑声。董学华检察长讲道:“这个电影告诉我们: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无论是现实世界还是科幻世界,法律都是行动指南。”

“法是伴随我们每个人一生的,正所谓法律千万条,宪法第一条,行为不合法,父母两行泪”董学华检察长结合司法办案实践,在与同学们互动问答的过程中,形象地介绍了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容易犯的错误和遇到的不法侵害,将法律法规融合日常生活场景,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法律就像人生的红绿灯,时刻警醒着我们的行与止、边与界,确保我们走在安全的轨道上。”董学华检察长寄语行知中学的同学们,要做到陶行知先生所说的“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把知行结合起来,懂法、知法、守法,让法律成为一生的护身符。

当天,宝山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还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方将协作配合,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德育教育,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根据《意见》,宝山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深化“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打造符合新时代需求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产品。宝山区首批15名法治副校长在区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专职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优秀检察官中选聘,聘期三年。聘期内,将履行协助学校制定法治教育计划、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职责。

近年来,宝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与区教育系统、区法院、团区委的合作配合,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开展了“护航青春”“送法进爱心暑托班”“远舟小课堂”等法治教育项目,通过主题班会、五四巡展、六一赠书、拍摄精品案例等多渠道、多手段扩大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受众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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