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7月31日下午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会前,市委书记李强,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会见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代表。30人和20个集体分别获得第五届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其中就有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向往需求,聚焦便民利民服务于民,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检察工作维护民利、保障民生、凝聚民心。
一、以民利为重,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
1.做好发展的“护航人”。坚持党建引领,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街镇村居开展大调研,收集问题建议106条,制定服务保障“四大品牌”重要承载区建设的18条实施意见。积极保障邮轮经济发展,运用《宝检微课堂》等新媒体平台宣讲法律知识,维护邮轮安全秩序。积极探索长三角区域司法协作,与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建立线索移送、异地调查取证等工作机制,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2. 做好企业的“店小二”。深入民营企业和生产一线,摸清企业的“难点”“痛点”“堵点”,针对性制定《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全国检察机关首例发布《企业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提示》。创设“@企业家”等微信品牌栏目,通过漫画、动画视频等多种形式,打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品牌矩阵。在机器人产业园等科创企业聚集区增设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企业家提供线索受理办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一站式”司法服务。
3. 做好公益的“守护人”。全国首创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组成观察员队伍,借助社会力量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2018年共受理案件线索98件,立案2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件,切实督促整改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公益问题。
二、以民生为本,保障群众高品质生活
1.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各类新型犯罪,妥善办理全国首例“招工转培训”系列诈骗案;加大对金融犯罪惩治力度,办理公安部督办的蒋某某等6人邮币卡诈骗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套路贷”、暴力讨债等突出问题,办理了李某某犯罪集团通过虚增债务、恐吓逼债、虚假诉讼等方式实施的诈骗、敲诈勒索案。
2. 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办理干某合同诈骗案中,不仅监督纠正公安不当变更强制措施,还深挖出看守所所医李某收受贿赂帮助干某逃避处罚,又以抗诉手段使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深化刑事诉讼监督,“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专项监督”等两项工作获评2018年度上海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十佳案事例。
3. 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严厉打击性侵、伤害、遗弃未成年人等犯罪,妥善办理了社会高度关注的一名男婴被亲生父亲两次遗弃案,并对男婴开展综合救助。成立全市首个由检察机关、街道、社会组织共建的“远舟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开展罪错未成年人综合观护帮教。开展“水晶泥”有毒玩具专项清查活动,引起相关部门对完善玩具国标的重视。依法惩治欺老虐老骗老案件,办理了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等案件,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
三、以民心为基,确保工作高质效运行
1. 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全市首家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驻检察机关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构建综合性、智能化检察服务综合平台,擦亮检察为民“窗口”。建立群众来信回复机制,将“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回复”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运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便利化服务。
2. 推进“全方位”司法公开。建立院领导对口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定期报送《人大代表专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特色工作、参加业务评审等,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侦查人员、律师、被害人家属等参与逮捕案件公开听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2018年全年共公开法律文书3260份,公开率达100%;公开案件流程信息7324件,同比增长277%。
3. 做强“多频道”法治宣传。扎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正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等15名检察官被多家中小学聘为法治副校长。充分利用移动场景、微电影、图解、漫画等宣传形式,讲述检察好故事,《宝山杉菜自带BGM出场解密保健品诈骗手法》等原创视频获长安剑、人民网、正义网等转发推送,《检察官当庭拆穿老年人保健品陷阱》新媒体作品受到上海市委政法委通报表扬。
下一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牢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奋力书写新时代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