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山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将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渗透至高中、初中、小学各阶段。
一、“法治副校长”送法进高中
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等受聘担任区内15所高中的“法治副校长”。其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学华带头开设法治讲堂,结合典型案例,解读高中生容易遇到的法律问题,特别是防范所谓“爱情”中的“坑”,引导高中生树立正确的“爱情观”。
二、送法进初中
以《青春修炼手册》为主题,为250余名正值青春期的初中学生进行法治宣讲,帮助该年龄段未成年人抵制网络不良诱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送法进爱心暑托班
与团区委合作,将小学生自我保护课程配送进政府实事项目“爱心暑托班”。通过六堂系列课程,为300余名小学生宣讲安全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提高低龄学生明辨是非、应对侵害的能力。
四、送法进社区
主动联系基层组织,由检察官“送法上门”,将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的知识融入暑期安全教育,结合办案实践,为社区青少年讲解“如何辨别性侵害、如何避免遭遇性侵害、万一遇到性侵害如何应对”等实用技巧。
五、开展“我是小小检察官”职业体验
组织检察干警子女、区内小学生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我是小小检察官”职业体验活动。邀请3批50余名小学生来院,通过组织学生扮演“小检察官”上台为同学们上法治课的形式,鼓励小学生成为宣讲员,向更多未成年人传播安全防范知识。
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续用劲。正如张军检察长在河北专题调研中所说:“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我们每年都要抓,持续不断抓下去。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要由人民群众来监督;我们的工作成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宝山区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加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