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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时间:2020年10月16日

      

犯罪嫌疑人夏文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于2020年7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本院于2020年10月16日以犯罪嫌疑人夏文彪涉嫌集资诈骗罪报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犯罪嫌疑人夏文彪集资诈骗案涉案被害人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6日

 

 

附:

    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刑事案件听取被害人意见表。

联系人第三检察部仇伟根,电话36558503。

夏文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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