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胡巧绒,第五检察部主任,第六届行政检察业务标兵、获优秀化解行政争议方案奖,带领的团队获评2020年宝山区先进集体。
公正办案 为民司法
她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领头人。作为第五检察部主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两年直接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提请抗诉获法院改判6件,向法院和行政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24件,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牵头开展食品药品“四个最严”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电动车消防安全等专项活动,办理一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促进城市文明,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如在办理一起上海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公司虽有履行能力但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她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即联合法院和行政机关积极开展案件的协调化解,被执行公司最终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办理这起案件,既减轻企业压力,保护了市场主体,又促成了劳动者工资的支付,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
打造品牌 扩大影响
她是打造优势品牌的策划人。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带领团队积极打造宝山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
起草《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办法(试行)》,规范民事检察听证工作。
组织开展复工复产法律网课,编制《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工作手册》,积极服务民营企业。
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土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的协作机制》,并下发《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执法风险点》,促进国土领域行政执法。
在办理“三无船舶”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组织梳理存在的执法难点并提出建议对策,服务长江大保护国家政策;全国首创检察技术调查官制度,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与太仓、海门、启东、崇明检察院建立《关于建立长江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联盟的意见》,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追求卓越 永无止境
她不仅是检察办案“工匠”,更是理论研究“大师”。她以“本领恐慌”的紧迫感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她是第十期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行政检察培训师资库成员,面向全国同行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培训;她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修改小组成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团队核心成员,上海检答网专家成员。
迄今为止,在《人民检察》《犯罪研究》等各类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加国家级、上海市各类课题研究十余起,撰写的论文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年会、上海市全面依法治市课题评比中多次获奖。
她说,把每一项检察工作做到极致,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