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推动公检法同堂培训、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指示精神,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加强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建设,3月26日,宝山区检察院组织一场公检同堂培训,邀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刑事技术部主任徐跃灵君为一线办案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就轻伤害案伤势鉴定实务问题进行授课。
徐跃灵君,现任上海市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刑事技术部主任一职,从事专职法医类鉴定文书的审查并作为专家证人参与出庭质证。曾发表各类学术论文23篇,并参与编撰《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争议案例评析》一书。
徐跃灵君以《轻伤害案伤势鉴定实务问题》为题,着重讲解了鉴定时机的把握、伤病关系的处理、损伤机制的查明、鉴定标准的理解以及鉴定文书的分析。
由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涉及大量法医临床专业知识,对于非专业的公安侦查人员、承办检察官、主审法官来说理解时容易产生歧义。因此,徐跃灵君建议在办案过程中,要注意适用技术性证据审查,避免发生冤假错案。
宝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房长缨与一线办案人员共同参与学习。她对于公检同堂学习这一创新形式表示肯定,并希望今后公检双方可以多组织类似的活动,对实务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共同提高办案能力。
授课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伤害类案件是实践中常见的案件类型,伤势鉴定的审查往往对案件的走向起决定性作用。本次授课从专业的法医学角度,解决了在日常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难题和疑惑,为今后更好地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提供了知识储备,为成为一支能力过硬的政法铁军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