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宝山区检察院以“学党史、践思想、铸检魂”为主题,着手组织各党支部积极参与、精心制作系列“微党课”。“微党课”承载的是党员干警学习党史的热情,提升的是党性修养的追求,扛起的是检察使命的担当。
第一期微党课
4月13日中午,宝山区检察院政治部与办公室党支部联合举办以“印章蕴含的检察文化传承”为主题的午间沙龙·微党课,通过院印章的变迁了解宝山区检察院的历史,感受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活动邀请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秦伟和2020年新进人员代表一同参加。一场从印章的更替中感受检察文化之旅拉开帷幕……
讲述检察历史
第一位分享人金玮菁首先为大家展示了一本书——《新中国检察制度史概略》。她从苏区检察机关的成立、陕甘宁边区检察机关的形成和发展以及新中国检察制度的创建阶段等几方面对当代中国检察史的发展作了概括性的介绍。
尔后,第二位分享人刘晓曦拿出了两本沉甸甸的书——《中央苏区史》。她翻开这本书的下册,从中央苏区的法制建设章节,为大家讲述了苏维埃中央政府成立后的检察行政管理和检察制度,以及检察长、检察员以及军事检察所的主要职权与设立方式。
通过他们的讲述,一幅检察历史的发展画卷仿佛呈现在大家眼前。
宝山区检察院的历史
新中国成立以来,宝山地区行政隶属和区划经历了数次大的变革,宝山检察机关也共同经历了六十余年的沧海沉浮。
院章的变迁
本院现在法律文书中用到印章是圆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但在院史陈列室中,一共摆放着12枚宝山检察机关的印样。本院的这枚院章,有过方形有过圆形,刻过检察署刻过检察院,叫过吴淞区叫过宝山区。
院章是重要的凭信,是权利的象征,以检察院名义发出的法律文书,都必须加盖印章。对于印章与文书的关系,办公室党支部书记陆江粼感触很深。她说道,法律文书是司法权外化的表现,它加盖的不仅仅是院名,更重要的是守住公平正义最后的一道防线,托牢人民群众放心的司法天平。
他们有话说
党员 李聪聪:检察印章作为一种特殊的载体,见证了检察系统的发展史,见证检察人员的奋斗史,也见证了共和国的成长史。作为一名普通检察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参加支部双周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积极主动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党史和检察史,从中探寻为民初心、汲取奋进力量,为宝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党员 陈炳奇:我曾去瑞金革命老区参观过,共产党领导的检察机关真是了不起。1931年11月27日在中央苏区成立的工农检察委员部,第一任检察长是中共一大代表何叔衡。从资料上看,无论是工农检察部,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宣布印鉴启用都是法定程序,非常有仪式感。
党员 秦伟:每次用院章真的有种神圣的仪式感。记得刚进检察院工作时,手捧一摞起诉书去办公室盖章,文书上的章没敲正,管理院章的老师就会说:印章不只是法律文书的必经流程,更是检察机关形象的具体表现,必须把它盖的工工整整。
政治部党支部书记 潘维杰:我们从历史中走来,见到了宝山检察机关的变迁,见证了检察职能的发展,也见证了检察事业的跨越。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我们从一个基层检察院的发展窥视出整个检察制度在新中国法治建设道路上的沿革与脉络,这必将是我辈检察人前赴后继、开拓创新的源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