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宝检动态  

宝山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共同发布《意见》 合力推进河湖治理

时间:2021年11月0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强化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落实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要求,2021年10月26日,宝山区检察院与宝山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发布《上海市宝山区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合力推进河湖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河湖治理难点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双方职能优势。要求以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职、协同推进、同向共赢为基本原则。提出联合开展问题河道巡查,加强公益诉讼、督促职能部门进行问题河道整治等主要工作任务。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联合督办、专项活动、业务培训、宣传普法的工作机制。明确协作分工、监督制约和严守纪律的工作规范。

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意见》的工作机制效能,紧紧围绕打造现代化新型城市要求,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配合,巩固宝山区水环境治理成果,持续提升区域水环境面貌。

 

版权所有: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信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