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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匠人|金仁:坚守,对检察工作最深沉的爱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金仁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扎根基层检察公诉一线30余年,先后获评上海检察机关三等功三次、宝山区政府三等功一次、嘉奖五次、上海检察机关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缉毒标兵、宝山区“优秀平安志愿者”等多项荣誉。

她的闪光点——刚正不阿“孺子牛”

维护正义,坚守检察之魂

三十余年的千锤百炼,对于她所钟爱的检察工作,她始终如一,保持着最初的那份敬畏。

办案时,金仁刚毅果敢,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是铿锵有力的“铁娘子”。比如在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办理过程中,面对被告人零口供,还通过辩护律师找了三名证人的严峻局面,她迎难而上,做了大量工作争取到二名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并通过绘制案发现场位置示意图,从二名证人视角还原了案发经过。法庭上,她思维缜密,对辩方证人连环发问,对方回答漏洞百出,只得承认自己并没有看清楚现场情况,而控方证人则如实陈述了目击情况,有力地佐证了指控事实。

形形色色的案件、厚厚薄薄的卷宗,岁月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而她对检察工作却一如既往,她说:“选择了检察工作,就是选择了彰显正义,这是我的工作,更是我的责任”。

清正廉洁,从检立身之本

“清正廉洁是检察官的立身之本”,这是金仁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只有做到不随便吃人家的、喝人家的,才能不受别人牵制、不看别人眼色,才能使自己说话有底气、做事有胆气、办案有正气。”

1987年参加工作以来,金仁一直奋战在公诉一线岗位,办理过几千起案件,手中的权力让她难免会遇到各种请托、说情、打招呼。面对这类情况,金仁一直有一个原则,就是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谨慎谨慎再谨慎,永葆检察初心。

她的自画像——办理的每个案件都是当事人的人生

我从检三十多年来,手上经办的案子数以千计。但对当事人来说,他一生经历的案件可能只有这一个。我必须把我经办的每一个案件当做影响当事人一生的案件来办理。

因此,尽管亟待审结的案件数量很多,每次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时,除了核实最基本的案情事实,我还会抽出几分钟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一番刑事政策的教育感化,让他们明白构罪的标准是什么、量刑幅度是如何规定的。希望他们能真正发自内心的悔过,今后不再触碰法律的红线。

同事们的吐槽——雷厉风行的“铁娘子”

“未见其人只闻其声”

每次审查案卷发现证据上有缺漏时,她都二话不说立马联系公安调取材料补充证据,整个过程都是说一不二疾风骤雨,整个走廊也是“未见其人只闻其声”。但一旦了解到公安承办人的实际情况和困难时,她也能换位思考,帮助指导公安承办人取证完善材料,在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和快审快诉中寻求平衡点。

不愧是功勋公诉人

在办理冲卡、事故后逃逸、找人顶包等醉驾案件时,她都会将案中的所有道路监控、执法记录仪少则几段多则十几段的录像一帧帧看过,指导公安承办完成补充制作相关证人笔录、对逃逸过程中车辆时速进行鉴定等补充侦查工作,从而完善对犯罪嫌疑人冲卡、找他人顶包的指控证据。那些在公安阶段冲卡、找人顶包的犯罪嫌疑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都对自己存在主观故意的行为放弃了辩解,低头认罪。不愧是功勋公诉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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