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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35周年|一场“学法”演讲比赛 让法律的种子根植孩子心中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为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工作,进一步引导学生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教育环境,在上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35周年之际,宝山区检察院携手宝山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征文演讲比赛。

比赛以“与法同行、筑梦‘未’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老师们精心指导,同学们积极备赛,大家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学生欺凌”“防范性侵害”“家庭教育”等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话题,讲述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体会。

让我们一起来回顾比赛的精彩瞬间

徐明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往往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作为新时代新青年,我想感谢国家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方针的重视。我也会管理好自己,以身作则,带动身边的同学和朋友一起宣传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优秀青年。”

刘甜甜: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捍卫我们合法权益的武器。同时,我们也不要因为自己是未成年人就想钻法律的空子,去做一些不好的事情。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以守法为荣,以违法为耻,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好青年!

邵雪琦:希望那些正在遭受或者已经遭受过校园暴力的人,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发声,并且希望相信《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定会保护我们的安危,希望你们也不要放弃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会有彩虹!

周佳萌:校园是青春的落脚点,应该成为学生们心中一道亮丽的风景,而不是一条狰狞的伤疤。在面对校园欺凌时,我们应该学会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也希望施暴者从心底里存有温暧,学会去尊重生命,去热爱阳光。

薛伊娜:家庭是每个青少年成长的始点,对青少年的影响不言而喻。孩子成长中的很多错误来自父母的教育方式。《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家庭保护的要求,保障着我们的合法权益、人格尊严,适应我们身心发展的特点,做到了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李欣露:犯罪分子根本不会因为孩子幼小而产生怜悯之心,他们就像一个个恶魔,侵蚀着社会的安定。我们要齐心协力,不惧黑暗,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学习自我保护知识,学会遇到危险时的正确应对方法。

区教育局金花老师就选手的表现及演讲的技巧等进行点评。选手们及在场学生受益匪浅,进一步感受到演讲的艺术之美。

宝山检察院副检察长房长缨,宝山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薛和兴为获奖选手及指导老师进行颁奖。

尔后,同学们观看了由宝山区检察院编剧拍摄、宝山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演的微电影《从心开始》,从而进一步加深对反校园欺凌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意义的理解。

最后,房长缨副检察长从未成年保护的角度,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一是做好“两法”和配套制度的解读工作,为学校提供专业化司法保障。二是发挥好学校、老师的“法治参谋”作用,对于疑难复杂个案,要给出准确的司法意见,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三是不断丰富法治进校园的形式内容,以学校欢迎、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法治进校园活动。

她同时表示,希望通过送法进校园活动,让自觉遵守守法意识在同学们的心中牢牢扎根,帮助大家形成法治思维、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校园安全工作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也希望同学们珍惜宝贵的青春年华,胸怀家园、求真问学、苦学本领,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践行者,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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