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形成有效内部监督合力,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近日,宝山区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联席会议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以最高检下发执行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为参照,进一步细化了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内容,规范了成员组成、召集方式,明确了职能作用、工作规则,提出了查纠整改工作措施,严明了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着力构建更加精准化、专业化的内部监督新格局。
下一步,宝山区院将以制度为抓手,围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力度,纠问题,促整改,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检察人员依法规范履职,切实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