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求,聚焦“奋发争优、创新求实”以及“脱薄争先”工作目标,提升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能,推动宝山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根据《上海检察机关带教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要求以及院党组人才培养规划,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9月8日,宝山区检察院召开“一对一带教”签约仪式,正式启动新一轮“一对一带教”工作。
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维杰主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房长缨出席,全体结对老师和学员参加。
带教老师代表——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高秀梅
“一对一带教”能让大家加强同事变师徒后的感情和工作上的交流和学习,有利于促进青年才俊的成长,增强宝检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作为带教老师,要结合自身实践,切实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传就是示范引领,引导学员树立正确的“三观”,培养职业精神,树立职业理想;帮就是全方位关心学员的日常工作、生活,并在相关方面主动提供资源支持;带就是手把手、面对面,向学员传授业务经验、工作方法。感谢组织给我们这次带教的宝贵机会,我们必将倾囊相授、教学相长,也希望通过带教,每一位学员都能做到敬业守责、司法为民、砥砺前行,不负厚望,充分展现检察人员的风采,践行检察干警的责任和担当。
带教学员代表——第五检察部新入额检察官李珂
对新入额检察官及新进检察干警和转岗履新人员来说,迫切需要检察经历资深、业务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的带教老师作为我们职业成长的引路人,让我们在职业和岗位的新起点上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检察使命。我们要抓住“一对一”带教活动的绝佳契机,立足岗位,把学习作为最首要的任务,自觉担当尽责,锐意进取,按照拟定的培养计划和要求,在带教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完成各项传承训练内容,不仅要向带教老师学习丰富的办案技巧,快速积累宝贵的办案经验,更要学习带教老师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优良的检察品德,充分展现出自信自强、刚健有为的精神风貌,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带教老师的辛勤付出。
带教学员代表——第一检察部新进干部赵辉
知之而后信之,信之而后行之。在“一对一带教”活动中,我们一是要树立目标、明确方向,将个人理想追求融入检察事业发展,树立努力成为检察业务能手、理论调研标兵的理想信念;二是要虚心求教、勤于思考,积极主动完成带教老师安排的各项任务,及时沟通与反馈工作成果;三是要知行合一、善于实践,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增加知识储备,全方位提升自己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传承宝山检察队伍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追求进步是青年人最宝贵的特质,我们新进院青年干警一定会珍惜这个宝贵的学习机会,向优秀检察官看齐,不负青春、不负韶华,书写新征程上的青年人篇章。
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强对开展本次“一对一带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深刻认识“一对一带教”的重要意义。开展“一对一带教”是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是“脱薄争先”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是准确把握“一对一带教”的主要内容。要从政治、业务、理论、作风四方面确定带教重点内容,全面提升学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带教工作质效。
三是扎实推进“一对一带教”的各项任务。带教学员要明确目标方向、认清短板不足、坚持虚心求教,带教老师要在办案和工作一线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引领和教学的方法思路,当好年轻干部成长成才的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