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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直播带货?No!两份检察建议助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网络直播新业态的兴起,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但也引发了未成年人参与直播带货等社会问题,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针对一起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的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商家、直播平台以及监管机关承担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确保直播内容合法合规,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直播环境。

2022年初,一条未成年人出镜直播带货的线索引起了宝山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的注意。镜头前的直播间里,女主播身边有一名约十岁的男孩正在兴奋地协助带货。男孩时而向主播提示互动信息“他们问有没有红包”,时而老道地介绍货品“还有这个欢乐桶,超级大爆米花,有三种口味,藤椒味、奶油味、焦糖味……”

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从事主播行业作出了特殊规定,而直播平台对入驻商家未能及时告知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参与直播带货的规定,需要承担主体责任,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应承担监管失职责任。

检察官第一时间要求下架相关视频回放内容,并向其制发检察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对注册商户的告知义务,对客户就相关法律法规做严格触达培训;二是及时下架视频,完善审核人员轮班机制;三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为更好维护未成年人群体利益,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宝山区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从意识、能力、措施三方面着手强化工作,携手创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两份检察建议发出后,很快收到了回复,相关平台和职能部门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均已落实整改。

为确保治理效果,检察官还专程来到该网络直播平台进行“回头看”,并通过座谈会形式“送法进企业”,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下一步,宝山检察“麦田守望者”团队将进一步深化多方协作机制,推动全社会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共同为未成年人筑牢网络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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