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
时间:2018年02月12日
上海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18年 ) |
申报单位名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
项目名称 |
检察办案场所设施装备费 |
项目类型 |
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新增项目□ 结转项目□ 其他一次性项目□ |
经常性专项业务费▇ 其他经常性项目□ |
资金用途 |
基本建设工程类□ 信息化建设类□ 政策补贴类□ 政府购买服务□ 资产购置类□ 其他事业专业类▇ |
开始时间 |
2018/1/1 |
结束时间 |
2018/12/31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是根据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进行检察办案场所设施装备的采购。2018年计划对检委会会议室进行改造,并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 |
立项依据 |
《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沪财行[2014]39号
《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沪机管[2014]23号文
《上海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沪财采[2016]25号 |
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
随着检察办案业务量不断增加,为了保障宝山检察院检察办案业务和行政办公工作的正常运行,此次申请设立检察办案场所设施装备费项目。检委会会议室设施设备老旧,已难以满足日常办案业务需求,故此次予以改造,并更新部分设备。 |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
宝委办告(2015)第18号,《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项目总预算(元) |
200000 |
项目当年预算(元) |
200000 |
同名项目上年预算额(元) |
0 |
同名项目上年预算执行数(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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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项目当年投入资金构成 |
检委会专用设备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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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计划 |
根据办案业务实际需求,于2018年11月前完成各类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工作,确保相关检察业务顺利实施。 |
项目总目标 |
按照市财政对检察机关单位设备配置标准的要求,对达到使用年限的部分设备进行更新。通过设备更新,消除旧设备因老化、损坏等造成的潜在风险,减少维护维修开支,提高整体办案效率,更好地为本院提供业务保障,确保各项业务活动顺利进行。 |
年度绩效目标 |
通过政府采购网完成上述项目,计划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采购、验收、安装等工作,并对相关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检察办案业务的效率。 |
分解目标 |
分解目标内容 |
绩效指标 |
指标目标值 |
投入和管理目标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支付及时率 |
=100% |
预算执行率 |
=100% |
产出目标 |
设备采购及时率 |
=100% |
工程完成及时率 |
=100% |
设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效果目标 |
设备闲置率 |
0% |
检察办案人员效率 |
提高 |
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00% |
影响力目标 |
建立设备更新购置长效管理机制 |
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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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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