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市院《2018年检务督察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内设机构改革部门调整新情况,宝山区院检务督察部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务督察。此次督察从原公诉、侦监、未检、控申、民检以及监所等业务部门抽取案件240余册,涉及每个案件承办人,重点就“是否逐案记录”、“是否填写规范”、“是否及时入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反馈相关业务部门,并督促其加大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执行力度,抓好整改。
近日,根据市院《2018年检务督察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内设机构改革部门调整新情况,宝山区院检务督察部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务督察。此次督察从原公诉、侦监、未检、控申、民检以及监所等业务部门抽取案件240余册,涉及每个案件承办人,重点就“是否逐案记录”、“是否填写规范”、“是否及时入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反馈相关业务部门,并督促其加大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执行力度,抓好整改。
版权所有: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信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