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以案说法  

小区里出现了“采花大盗”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养护花草盆栽做居家装饰、美化环境本是一种生活情趣。但却有人想不劳而获,把别人家的花草拿到自己家中。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这起盗窃案提起公诉。

202011月间,宝山锦秋路一小区连出怪事。居民家院子内的盆栽陆续不见了,难道小区出现了“采花大盗”?

真相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查看了小区监控录像,发现采花者是该小区的租户蔡某。

蔡某常常在小区散步,发现有好几家住户院子内的盆栽都很好看,就动了歪脑筋。

她多次半夜到这些住户院子门口,徒手拿走放在铁栏内置物架上、门口柱子顶端、围栏上的杜鹃、荷兰菊、月季、紫竹吊兰、蟹爪兰等盆栽十余盆和空花盆。

那么这些盆栽都做了何用?蔡某对老公说是花钱买的,然后运到了自己位于青浦的家中用于装饰。

经鉴定,蔡某盗窃的盆栽和花盆共计价值人民币475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蔡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提醒,你以为是在占一点小便宜,实际上很有可能已经触及了刑法。偷花看似小事,却也为蔡某招来牢狱之灾。检察官提醒大家,切不可“物小”而为之。

 

版权所有: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信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