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崇明检察  日期:2014年11月06日 |
日前,我院公诉部门首次对两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公开审查。公安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特约监督员、县人大内司委委员到场参与,我院检委会委员通过视频进行了远程观摩。公开审查前,书记员宣布了公开审查的纪律,介绍了本案案由以及公开审查的内容和目的,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随后,我院承办检察官分别就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交通肇事行为、罪名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进行了阐述,并逐一听取了公安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相关人员对我院处理决定均无异议,在此基础上,我院召开检委会,结合公开审查情况分别对两起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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