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但有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纳入帮教体系,联合县青保办开展家访与定期回访,并组织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参与普法活动,开展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二是重感化,引导改过自新。将“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渗透到整个办案过程,加强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教育涉罪未成年人真诚悔过、积极赔偿,促成当事双方和解,最大程度降低案件影响。三是重挽救,增强适应能力。邀请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帮教座谈,跟踪刑满后未成年人的生活及思想状态,并安排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推荐就学就业,提高融入社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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