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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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强化管理确保司法办案场所规范有序
 
 
 

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司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工作细则,明确案管、技术、法警、行装等部门在日常管理、设备运维、安全秩序、卫生保洁等方面的分工和职责要求,确保办案场所安全整洁、设备运行顺畅。二是开展预约登记。规定业务部门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司法办案场所使用申请单》,预约登记使用场所、时间,对用房冲突的情况,按照申请在先、合理兼容原则,错时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办案场所使用管理,详细做好纸质台帐登记。三是加强沟通配合。案管部门接受预约登记后,根据需求及时向技术、法警、行装部门递交使用申请单,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头协调落实。至今,已登记使用宣告室2次、讯问室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