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图片新闻
 
我院组织开展“以检之名、植此青绿”植树活动
 
 
 

3月11日,我院组织干警前往北长江口生态修复基地暨党建业务融合实践基地,开展“以检之名、植此青绿”植树活动,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芸出席,部分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我院组织开展“以检之名、植此青绿”植树活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