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社区检察室在与长兴派出所就两个专项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的基础上,结合《2010年公安基层刑事执法活动中一类问题情况的通报》,探索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刑事执法合法性监督举措,会签《对刑拘后转处案件进行法律监督的协议(试行)》、《关于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关于刑事案件立案法律监督的协议(试行)》等三个工作文件,拓展专项工作成效。一是明确对刑拘后转处案件的监督细节,包括通报时间、内容、监督方式等,通过由派出所填制《刑事拘留后转处案件情况通报表》的方式,跟踪转处案件详情,并对刑拘理由、依据、转处的合法性等方面加强监督。二是明确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十一类重大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社区检察室可采取即时入所监督和事后监督的方式,对权利告知、讯问中证据的辨认及录音录像与讯问笔录一致性等方面加强监督。三是明确对重大刑事案件、可能激化予盾、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可能存在管辖争议的案件,长兴派出所在作出拟处决定前,双方应加强协商,确保案件质量,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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