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至7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庆华带领党组中心组成员,赴浙江诸暨学习交流“枫桥经验”。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钊飞,诸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剑,诸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华江,诸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