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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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青训班•高峰计划”暨特聘导师聘任仪式
 
 








 
      

近日,我院举办“青训班·高峰计划”暨特聘导师聘任仪式,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奚山青,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惠出席,市院政治部教育处处长梅泽杰,华东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指数研究院院长高奇琦、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蒋红珍、副教授谢杰应邀出席,“高峰计划”学员代表参加。会上解读了“青训班·高峰计划”导师聘任工作机制,并为四位特聘导师颁发聘书。

梅泽杰处长肯定了我院人才培养工作,并对下一步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要不断探索,持续发力。在“高峰计划”的基础上继续对人才培养工作机制进行创新性探索,有的放矢制定培养计划。二是要总结经验,扩大影响。在探索过程中边总结边改进,整理出一套可供其他院借鉴的崇明方案,将好的做法进一步推广。三是要把握机遇,锻造人才。通过“青训班·高峰计划”的平台,在专家教授一对一悉心指导下,培养出更多高层次专业人才。
      
奚山青检察长提出,一是要不负重托出成果。课题组联络员要发挥好带头作用,成员间要通力配合承担好课题任务,做到“边学边研边产出”,尽快推动理论成果转化,反哺检察实务工作,以创新性理论推动业务工作跨越式发展。二是要善握机遇出人才。参训学员要充分利用学习机会,向学者“取经问路”,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研讨交流中夯实理论研究功底,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水平,成为兼具理论研究与实践能力的专业化检察人才。三是要用好平台出影响。要充分利用好资源,加强常态化的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将长兴检察室打造成为课题灵感来源地、思想火花碰撞区、经验产出试验田,不断提升长兴检察室工作能级,增强工作辐射面和影响力。四是要总结宣传出经验。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并争取市院、区委工作指导,共同探索建立有借鉴价值、推广意义的工作机制、典型案例,争取打造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理论实践双向融合的“崇明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