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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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依法对一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近日,我院分别以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犯罪嫌疑人茅某某、孙某某提起公诉。经查,20207月至202111月,犯罪嫌疑人茅某某多次冒用11名老年人的医保卡,至本区建设镇、新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多家医院配药,低价购入46万余元的药品后贩卖给他人牟利,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8万余元。同期,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明知茅某某向其出售的药品来源非法,仍支付7万余元予以收购, 并加价出售以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