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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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崇明检察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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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崇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崇明检察院召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朝晖、崇明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奚山青,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杜新泽,崇明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惠、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姜卫忠出席,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同志及2名特邀监督员参加会议。

与会各方就更好推动依法治区监督机制高效运转,切实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崇明、平安崇明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

龚朝晖书记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务大局。各成员单位要将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行政检察协调小组新一年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找准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契合点,切实在破解难点淤点堵点中展现崇明法治软实力。二要积极发挥平台作用持续深化协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数据通报、案件跟踪、线索移送等机制,共同调查研究崇明落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的重大问题,针对性建立健全与地区发展相适应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助力提升崇明区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要着力打造特色亮点扩大工作成效。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挥专业优势,深度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多元处置、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并注重总结经验、培树典型,积极探索行政检察协调小组的崇明方案,力争产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事例。

奚山青检察长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履行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的使命感,坚决扛起建设法治崇明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切实将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工作融入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二要密切协作配合。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检察机关应与行政机关协同共进,以举办协调小组会议为抓手,聚焦“党委关注、政府关切、群众关心”的重点事项和热点问题,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交流机制,携手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三要依法能动履职。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法律监督优势,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促进诉源治理、推动案结事了人政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