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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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家暴引发的血案
 
 
 

结婚30年来,饱受丈夫的家暴折磨,当又一次遭受辱骂和殴打之后,施某忍无可忍,锤杀亲夫,导致了一出家庭悲剧的上演。日前,崇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施某依法提起公诉。

一包香烟 引来丈夫一宿打骂

今年5月19日傍晚,施某和丈夫张某在亲家住处与亲戚们一起庆祝自己孙子的双满月。期间,张某让施某拿两包烟给他。因急于给孙子冲奶粉,施某来不及把整条烟拆开,就只拿了一包散着的烟给丈夫。那少递的一包烟,拉开了这个原是喜庆之夜的悲剧的序幕。

脾气火爆的张某顿时怒气冲天,对施某恶语相向。饭后,在回家的车上,张某不仅继续辱骂,还出手殴打施某。回到家后,张某变本加厉,施某只得苦苦相求,不停地说:“我真的错了,我真的错了”,但张某始终没有停止暴行。亲戚闻讯而来进行劝解直至深夜,但在亲戚离开之后,张某依旧对妻子施以暴行。张某先后摔坏两部手机、家中电话、碗碟等物品,甚至试图将家电从三楼的家中扔下去。面对施某不断的哀求,张某并未心软。

20日凌晨3点左右,张某又向施某索要现金2000元及工资卡,声称要买新手机。临睡前,张某对施某粗暴地说:“你给我滚出房间!”施某只能从原本就寝的南房间移至北房间,迷迷糊糊、似睡非睡地休息了一会儿。

一把铁锤 犯下一桩杀夫血案

凌晨5点30分许,施某起床后听到南边卧室电视机的声音很响,便打算进去关掉电视。一打开房门,只见张某正面朝窗户,侧卧酣睡。见此情景,施某陡然想起张某在昨夜以及结婚三十年来对她施加的种种家暴行为,一个念头瞬间爬上心头——把他弄傻掉。此时的施某只想到逃脱丈夫的魔爪,却没有意识到这个冲动的决定将她推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施某来到客厅,打开壁橱,看到底层有两把铁锤,就拿了其中一把。回到南房间后,施某来到依旧沉睡着的张某身后,举起了那把敲响丧钟的铁锤,对着张某的太阳穴砸了下去。受刺激的张某有了反映,施某一慌,担心张某醒来后会反将她敲死,便又对着张某的后脑连敲两下。张某头部鲜血直流,悲剧已成定局。

放回铁锤后,施某曾让儿子打120。当天中午12点左右,张某因颅脑损伤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念之差 导致一幕家庭悲剧

据亲戚朋友介绍,平日里的施某心地善良、孝敬老人,而被害人张某嚣张跋扈、暴虐无情。张某的家暴行为,令30年来受尽折磨的施某心中的怨恨在这一瞬间爆发,从而采取了违反法律、脱离理智的报复手段,其情可悯,其罪当罚。一念之差,施某从受害者变成了犯罪者,原本善良朴实的她将背负深重的罪孽。本是夫妻,如今一人命丧黄泉,一人接受制裁,如此家庭悲剧,实在可惜、可悲、可叹。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施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自首。检察机关也充分关注到本案的特殊情况,结合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且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等事实和情节,建议对被告人施某依法减轻处罚,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范围内量刑。

2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施某泪流不止。最后她哭诉:“我还有80多岁的母亲,还有孙子。”

 

检察官说:本案系由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得到众人的同情。但法网无情,以暴制暴的行为终究触犯了刑法。犯罪嫌疑人“一瞬间的爆发”过后得到的不是解脱,而是家破人亡、悔恨不已。家庭暴力会破坏婚姻的基础与家庭的和谐,使受害者身心受到打击,导致人格扭曲,并可能诱发刑事犯罪、影响社会稳定。因而,从源头上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是减少此类刑事案件最重要、最根本的途径。

检察官提醒大家,在平日里要多和家人沟通,正确处理家庭关系,尊重其他家庭成员。一旦遇到家庭暴力,要及时寻求司法援助和社区帮助,充分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家庭暴力是个社会性的问题,单靠一方的力量难以彻底解决。可以通过大力弘扬健康文明的婚姻伦理观,加强婚姻家庭道德教育,建立危机干预机制等方式多管齐下,推动各方力量联手,最大限度将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消除于萌芽之中。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