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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登长宁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国家监护相关文章

2015年01月26日
  

《人民日报》116日记者调查专版《人民眼·本期聚焦》以《护佑童年》为题报道了长宁区检察院推动设立国家监护制度等工作。

  201511日,《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实施。记者回访“福建仙游监护权转移第一案”“南京饿死女童事件”,追踪贵州凯里、上海长宁“国家监护”路径探索,寻找答案……在上海市长宁区,这样的探索已经开展了四年。在长宁区检察院的推动下,北新泾社区家长学校和心理工作室建立,通过项目化运作,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救助。长宁区检察院还联合区教育局,监督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在校生家长承担起监护职责,对行为不端的家长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