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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团支部获评“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2015年05月12日
日前,长宁区检察院团支部被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评为2014年度“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积极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市团代会精神,立足司法职能,团结协作,出台了“漾?青春”团建工作规划:注重针对青年个性特点开展理论学习,力求充分激发青年主观能动,让他们都能以学交友,找到自己的朋友圈;创设“长检星空”在线网络平台,将自创作品布展于文化长廊,组织青年一同投入长检的文化环境建设;敬老院慰问表演,关心自闭症儿童,向地震灾区捐款,与辅读学校结缘……长检团支部坚持服务社会弱势群体,被评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
“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称号凝结着长检青年人的共同成长和成熟。以“长风破浪,激漾年华”为口号,长检团支部将进一步发掘青年人才,发挥青年力量,携手青年共建,扎实推进青年培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