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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在前”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019年09月17日

连日来,长宁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主动作为、提早谋划,注重“学习在前、谋划在前、整改在前”,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打实基础。

“学习在前”,筑牢思想根基

长宁区检察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对中央、市委、区委关于主题教育的要求和部署开展学习,反复研读相关文件,深刻领会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根本任务和总要求。

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引导干警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本次主题教育的重要意义。制定本院学习教育方案、集中学习研讨安排表,班子成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压实学习要求、强化学习成效。在院局域网设置主题教育专栏,及时上传学习资料及工作动态,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模范前辈述历史”“红色主题寻访”等活动,利用“长宁检察在线”等新媒体平台同步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谋划在前”,完善工作准备

长宁区检察院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组成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组,形成每周“一次例会、一份提示安排、一张总结表”的“三个一”工作制度,实现组织机构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主动加强同区委主题教育第五指导组的汇报联络,指定专人负责,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争取指导,确保主题教育不走样。

制作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组三个层面的工作提示和分工表,细化71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方案谋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

“整改在前”,抓好统筹衔接

长宁区检察院牢牢把握先行先改的方向和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长宁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行先改工作方案》,对涉及的专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结合问题排查即知即改,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加大对新兴领域黑恶犯罪打击力度,主动发现并移送“套路贷”案件线索、涉P2P线索各1件。

起草《涉黑涉恶案件及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强化线索发现内部移送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长宁区公检法部门发现移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相关工作规定》。强化干警对新型、高科技犯罪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线索摸排核查等方面的培训。推动整改落实更好地与第一批主题教育的任务相衔接、更好地与履行检察职能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