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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提气!长宁未检又?叒叕喜提一项全国大奖!
近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在北京举行,长宁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长宁区检察院,是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发源地。历年来探索实行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诉前考察等制度,均已被刑诉法吸收。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上海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加强妇女儿童保护机制建设
与区妇联、区妇儿办签订《关于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加强合作的若干意见》,依托全区185个居民区“妇女之家”中建立的“家事关护站”,在日常工作中受理或发现未成年人存在违法犯罪或严重不良行为、遭受违法犯罪侵害、面临监护困境等线索和信息,由妇联向区检察院通报,该院及时审查核实,依法分流处理,并及时向妇联反馈处理结果。
针对外来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深入探索异地帮教协作机制,与异地检察机关实行实地考察与网络监督相结合的帮教方式,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该案例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十大典型案(事)例。
推进法治教育与检察监督力度
为协助创建平安校园,近3年组织5000余名中小学生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合北新泾街道建立上海首家来沪未成年人家长培训辅导平台——蒲公英阳光教育基地,形成常态化的来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培训机制。加大涉少民行检察监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两起教育培训机构非法开展托幼业务的线索,第一时间通报相关单位,并督促调查、核实,及时予以查处。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依法办理影响重大的携程亲子园虐童案,并以市政协提案形式,推动上海有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联合区政法委等8家单位会签《关于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试行)》,扩大保护范围,细化信息通报、配合衔接、追责方式等。推动幼托行业治理等相关做法,被高检院评为“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妇女是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儿童是国家民族发展的未来和希望,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做好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对社会发展影响重大,长宁未检将再接再厉,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