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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余杭、建邺三地检察院“隔空”签约共结联盟 ,跨省维护互联网安全
6月18日上午,长宁区检察院与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通过智能会议平板“隔空”会签了《互联网区域保护检察联盟合作协议书》,标志着三地“检察联盟”正式建立。
近年来,互联网犯罪跨区域、分布式、链条化特征愈发明显,如何加强区域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更好服务保障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既现实又紧迫的课题。三地检察机关均具有区域互联网经济发达、互联网检察工作成效突出的特点,通过建立“检察联盟”,将在案件协作办理、风险研判预警、专家智慧共享等七方面推动长三角检察一体化协作,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参与互联网生态治理的能力与水平,共同维护互联网安全。
建立案件协作办理机制
成立三地“检察联盟”后,网络犯罪案件协作办理将更加便利。在开展异地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等工作过程中,联盟成员单位将提供办案场所、技术装备使用、派员协助等便利条件或必要支持;需要协助调取辖区内支付结算机构、网络服务供应商等公司、企业电子数据的,其他成员单位也将帮助及时调取证据。
建立专家智慧共享机制
三地检察机关将各自选派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互联网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共同组建可共享的“网络犯罪办案专家库”。专家库以咨询论证会、书面咨询论证和个别咨询论证等形式,为联盟成员在办理网络犯罪案件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提供“外脑”意见,及时帮助解决办案难题。
建立风险研判预警机制
结合三地的办案实践,“检察联盟”将共同研究梳理网络犯罪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发布案件预警信息和经营风险提示,提出改进、预防的意见建议,帮助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促进各地互联网企业自我保护水平提升。
此外,“检察联盟”还可以就本年度辖区内互联网检察领域的重点或热点问题进行社会调查,共同研究、提出保障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议题。
构建互联网保护交流平台
“检察联盟”将搭建业务交流平台,通过学术研讨、考察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互联网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共同推动互联网生态空间治理立法完善;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通报主要业务工作数据、典型案例等;聚焦互联网检察实务、取证规则、司法前沿等最新信息或突出问题,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三地人员互相交流学习和人才培养;建立新闻宣传协作机制,宣传报道各地互联网检察保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