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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心有所畏!本院开展专题警示教育……
2021年01月18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长宁区检察院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以案为鉴、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固本夯基。
精心组织、制定方案
院党组高度重视,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召开专题党组会,集体分析研究,制定《长宁区院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的方案》,确定警示教育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多种载体、深入推进
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专题学习会、双周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交流。班子成员主动深入部门参加廉政讲评日活动,深入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醒检察人员“知敬畏、明底线、重品行、正操守”。
健全机制、强化监督
结合司法体制改革,修订长宁区检察院《“捕诉一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规定》《关于深化“四责协同”的若干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坚决做到防范在先、挺纪在前。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长宁区检察院将继续按照抓常、抓细的要求,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保持良好作风成为党员干部的清醒认识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