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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人民监督员,合力守护老旧小区消防安全
日前,长宁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部分老旧小区门洞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住宅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此,该院于10月22日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协调推进会,邀请了相关职能部门、街道负责人及人民监督员,一同为解决老旧小区消防通道安全隐患开展深入探讨。
会上,人民监督员、上海市静安区区委统战部退休干部徐国忠围绕如何制发检察建议,有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提出三点建议: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对此项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回应民生保障新需求。长宁区检察院要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特别是要提前预判新趋势,应对行政诉讼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两大领域业务日益增长的挑战,做好相应的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和制发等工作,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切实保障民生福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采取“一案一单位一建议”的靶向治理模式,向涉案责任单位依法制发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既要求数量,更要讲质量;既要求全面,更要讲精准,具体要做到“四个有”:一是言之有法,以法律为准绳,加强释法说理。二是言之有据,以事实为依据,切忌内容空泛。三是言之有规,有震慑措施,克服“重锤砸在棉花胎上”的弊病。四是言之有实,解决“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的顽症痼疾。
三、坚持检察建议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明确归口部门全过程把关,加强文书格式的规范性,使用统一检徽、标识、编号、格式等,统一审核和登记备案,实现信息共享、流程监控和动态管理。提高检察建议的回复率,加强对被建议单位跟踪监督工作的力度,确保相关单位如期回复。加强与区人大、区政府的沟通,争取更多方面的支持,提升检察建议的社会影响力,实现“抓住一类案件、制作发出一件、有效治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