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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走上了“健康之路”,结果却是骗子的“千层套路”,揭秘诈术之“树上开花”
日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NK细胞疗法诈骗老年人案,犯罪分子手段新颖,受骗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基本案情
2014年12月,被告人曹某设立3CS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研发资质、条件的情况下,先后雇佣不具备专业医师资格及医药学知识的20余名员工,建立所谓的实验室,进行NK 细胞的培养,开展国家明令禁止用于临床的NK细胞疗法,并对外宣称可以治疗糖尿病、癌症等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这些“医生”通过自学等方式为顾客进行抽血、NK细胞培养、回输等工作,并在未经全面实际检测的情况下,出具虚假的质量检测报告,帮助曹某等人实施诈骗。
曹某另外雇佣了杜某等4人负责3CS公司的行政、财务管理、联系销售代理商等工作,建立了不同层级的经销团队。自2018年4月起,曹某伙同窦某等8人,以组织旅游、免费体检为名,抓住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招揽老年人前往苏州3CS公司,参加公司开展的NK细胞推销活动。活动中,他们以降低癌症指数为名,诱骗毛某等多位老年人进行所谓的NK细胞治疗,共计骗取人民币38.4万元。
诈骗套路
在本案的诈骗过程中,被告人团伙作案,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招揽他们参加公司开展的推销活动,并采用虚假宣传、隐匿体检报告、固定话术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进行所谓的NK细胞治疗,骗取钱款。第一步通过虚假宣传、固定话术等方式把老年人招揽到3CS公司参观,骗取他们的初步信任。第二步抓住老年人想要拥有健康身体的心理,通过发放NK细胞宣传册、进一步的讲解宣传、参观实验室以及免费体检等方式骗取老年人的信任。第三步通过隐匿体检报告,诱骗老年人进行所谓的NK细胞治疗,并支付高昂治疗费用。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曹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该案20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
检察官防诈贴士
一、机构资质多核实,医师证书莫忽视。辨析医疗场所是不是“李鬼”机构的首要依据便是核验其“身份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通常情况下,正规的医疗机构均会将该证悬挂于院内的醒目位置。因此,进入相关场所时,“查其户口”是首要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同时,院内医师取得资质与否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十四条明文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直接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理应引起重视。倘若决定在一机构内进行诊疗,须对上述两证加以查看,一旦察觉到异状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向当地食药监等部门反映。
二、诈骗套路记于心,花哨言论不轻信。在人们的防诈骗能力有显著提升的大背景下,不法分子已不满足于雕琢自身的演技,他们逐渐开始了解与行骗内容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拿捏被害人的心理动态。因此,大家应熟记类似犯罪的常见套路,作为鉴别真伪的参考。诈骗分子往往会采用“推介会、健康讲座”等方式开展宣传,向中老年群体宣称其体检结果不佳,引起关注后,让群众演员以身说法,鼓吹手段的高科技以及诊疗的奇效力,意在博取被害人的信任。被害人往往容易被这些“黑医疗机构”形式上的正规所蒙骗。要牢记,富丽堂皇的装修+履历光鲜的“医师”+络绎不绝的“患者”+热情周到的服务≠ 机构合法+诊疗有效。
三、官网辨伪应知悉,子女关切不缺席。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中“信息查询”的功能,可以检索到国内所有正规合法的机构以及登记在案的医师信息,甄别医疗机构与医师的真伪。与此同时,子女对父母的关切较少也是引发该类事件的原因之一。年轻小辈虽知晓当前的常见诈骗套路,但由于和长辈的沟通不够,双方的信息难以互通,间接造成了老年人受骗上当的结果。对此,老年人应注重与子女的交流,在遇到超出自身判断能力的状况时,及时与家人探讨,避免造成健康和经济的双重受损。
编后语
身体健康是所有人的朴实心愿,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人们特别是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布下陷阱,诱骗其上当并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检察机关提醒,选择医疗机构必须提高警惕,不要被表面上的“正规”所蒙骗,必须仔细核验甄别其证件及医师信息的真伪,保护好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