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团总支被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授予“2017年度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公诉青年团队被团市委授予“2017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侦监处薛豫岑同志被市级机关团工委授予“2016―2017年度上海市市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去年以来,我院团总支按照团市委和市院团委的工作部署,在院党组、政治部、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秉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青年需求的理念,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紧密对接上级要求与青年需求,形成青年活动品牌效应,努力实现让团员青年“愿参加无负担,想参加有收获”,团结和凝聚青年力量,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