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院研究室探索建立检委会案例通报制度,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具有典型性、指导性案例,及时组织撰写材料,经本院检委会审议通过后以案例通报形式发布,并报请市检察院检委会审议,在及时总结办案经验、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办案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日前,我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史某盗窃、信用卡诈骗案,被市检察院检委会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市检察机关予以通报。史某盗窃、信用卡诈骗案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对通过支付宝平台从被害人绑定银行卡转出资金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该案办理对统一此类案件法律适用发挥了推动作用。该案例系我院首例被市检察院检委会通报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