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我院陈春兰副检察长召集第五检察部研究学习本市《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建议稿),并就加强立法学习,立足司法实践积极建言献策提出要求。陈春兰副检察长指出,要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地方立法活动,集中力量开展研究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适用能力;要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调研,及时反映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的实际问题和现实需求,着力体现公益诉讼区域特点;要充分参考专家意见并借鉴外省市立法条例,结合办案实践研究提出具有上海创新特色的探索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