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精神。
会议认为,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充分反映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思群指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和全会《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这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充分肯定了党领导国家治理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全面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性优势,明确了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工作要求,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全党、全国人民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纲领性文件,为坚定制度自信、实现伟大梦想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意义重大而深远。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和责任。陈思群检察长强调,一是要精心组织,尽快制定学习方案,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和中央决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二是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讲政治、抓学习上始终走在前面、作出表率。三是要找准抓手,紧密结合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研究推进分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务实举措,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我院得到坚决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