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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听庭评议、把脉听证……检察院为什么需要人民监督员?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律监督的坚守。人民监督员作为检察机关的“第三只眼”,成为检察机关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新途径。“从专项监督走向全面监督,我们积极审慎探索人民监督员监督领域,让人民监督员全方位地参与到检察办案活动中,力求监督的作用更加凸显。”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邵旻介绍到。

“云直播”助力听庭评议

  近日,上海市首例高空抛物案在杨浦区一锤定音。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杨浦区检察院探索启动线上线下同步监督模式,向全市150余名人民监督员推送该案件“云直播”链接,积极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

  “这起高空抛物案件,是新罪名修改以来全市首例以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的案件,又是当下的热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受到的关注也就更多。”庭审当天,2名人民监督员应邀旁听庭审并在庭后予以评议。

  “对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是一次很好的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帮助大家更好地梳理案情、了解庭审程序和争议焦点,让大家更好的学法、知法、守法。”人民监督员、上海市金山朱泾镇金来居委会综治工作室综治协管员杨洁称。

  启动“云直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司法公开透明的一次有益尝试。“收到意见建议后,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并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整改,力求做到极致。”邵旻称,人民监督员就像一面镜子,能照出群众最关心、最聚焦的点,也能照出检察办案活动中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监督不是‘摆设’,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形式上是监督,本质上是帮助我们依法履职,规范司法行为,将案件办得更加专业,更符合群众诉求,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巡回检察充满“阳光”

  在群众眼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为检察院蒙上了一层“神秘面纱”。人民监督员与巡回检察的碰撞,让“社区矫正”这几个字眼变得不再神秘和陌生。

  “刷新了我对社区矫正的认识!”4月初,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社区矫正管理局,“面对面”接触社区矫正工作,并对该项工作开展现场监督。

  人民监督员观摩了“训诫处分宣告室”,参观了各执法场所和教育监管场所,了解各项功能设置情况。随后,人民监督员与检察官“共话”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了解针对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这一职能。

  “法律背后其实充满了人情味。”人民监督员、上海市延吉新村街道平安办科员徐清称,实地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不仅全面了解了该项工作,也直观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所做的努力。“这种监督方式实实在在,值得肯定。”

  提及人民监督员在巡回检察中的作用,该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方毓敏这样形容:“巡回检察不是‘孤芳自赏’,引入了外部监督的活力,使检察官在监督中力求极致。人民监督员的参与,让巡回检察充满‘阳光’。”

  “把脉会诊”听证会

  2003年10月24日,老高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后经审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此后十余年,老高以被错误拘留20余天为由,持续要求国家赔偿,并不断向四级检察机关信访50余次,要求进行监督。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检察长谭滨主持召开了该案的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应邀参与其中。

  经各方充分表达和评议后,一致认为原检察机关处理决定正确,并建议检察机关结合老高家庭困难情况予以适当补助。“这么多公正中立的‘明白人’坐下来听我讲,给我摆事实、讲法理,将我心里的障碍一扫而空。”淤积在老高心中15年的心结就此解开。

  “整场公开听证有序紧凑,对案件争议焦点把握得十分准确。”人民监督员、郑传本律师事务所杨兰律师为该听证会“点赞”。“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将办案过程‘晒在阳光下’,也让我们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召开听证会,我们就是想搭建一个平台,认真倾听申诉人诉求,请社会各界人士评判,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讲通、讲透,切实把群众申诉的矛盾化解。”方毓敏称,“人民监督员的全程参与,对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和释法说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统计,自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发布以来,杨浦区检察院累计邀请人民监督员119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28件,包括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

监督范围更宽了,监督方式更多了,监督工作更加深入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不在一案、一天,而是持续深入地展开。”邵旻称,以后会有更多的人民监督员的身影出现在检察办案活动中,让监督落地更深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