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安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启动仪式在该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举行。区检察院、司法局、街镇司法所负责人参加。
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机衔接,研究制定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规定(试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方案》,设计了涵盖调查评估、教育奖惩、外出管理等核心环节56项内容的巡回检察目录,成立了2个巡回检察小组,将通过查阅资料、问询谈话、走访调查、控申受理、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区14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履职情况开展巡回检察。
该院对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职责等作出规范,明确加强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各司法所的衔接,做到执法信息共享。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分布情况等,建立相关的检察档案;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对本院办理的拟提出宣告缓刑或者判处管制量刑建议的案件,及时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评估;受理社区矫正对象的控告和申诉,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配合社区矫正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不定期深入社区向被矫正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度融合的有益探索。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探索实践,结合区位特点和实际情况,找准职能定位,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要深化协作配合,统筹驻巡关系,围绕联络对接、工作保障、落实整改、信息共享等事项充分凝聚共识,坚持“派驻+巡回”监督模式,将日常嵌入监督与动态巡回检察有机结合起来,要突出办案效果,服务社会大局,着力发现、纠正重大、深层次问题,同时强化跟踪问效,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