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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 | 是生日,也是“新生”

日期:2025年09月10日

 

      

八月初的一个中午,虹口区检察院刑检部门检察官助理奚之强接到一个暖心电话,得知自己参与办理的一起案件涉案“对象”陆某某已被取保候审,并委托作为保证人的表姐向他表达感谢。奚之强的心终于妥帖下来,而在几天前他还在焦头烂额地帮陆某某寻找家人……

四月底的一个凌晨,陆某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因一时冲动,结伙对二名被害人进行随意殴打,致二人多处轻微伤,案发后被羁押在看守所。审查批捕阶段,本案移送至虹口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情节较轻,嫌疑人系初犯、偶犯,若能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从宽处理,承办人便积极联系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商量赔偿事宜。

40多岁的陆某某至今未婚,父母已经逝世,提审时她只能提供已故父亲同父异母叔叔家的座机电话。奚之强联系到陆某某叔叔,但叔叔一听要帮助赔钱就把事情推给了表哥,表哥又推给姑妈,姑妈又推给阿姨、表姐,电话打了一圈,却没一个人愿意帮陆某某垫付数额不大的退赔款。

七月中旬,案件移送虹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奚之强立即决定再尝试联系一下她的亲属,然而电话又打一圈,仍然没有亲属愿意管她的事情。奚之强只能继续打听,到底还有谁愿意帮一下陆某某,最后绕了好多圈,才终于联系上陆某某的远房表姐顾某某。

顾某某是一名在监狱系统工作的狱警,了解案情后立即答应了此事,成为陆某某的保证人,在检察机关的调解下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虹口区检察院在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对陆某某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本案矛盾已作实质性化解,陆某某本人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故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释放当天,表姐顾警官特意请假到看守所来接她回家,而那天恰巧又是她的生日。

“出来后她哭得撕心裂肺,因为姐姐没放弃她,司法机关也给了她重新做人的机会,是她的‘新生’。”电话里顾警官向奚之强转述陆某某的感谢,“她非常感谢检察官(助理)的不懈坚持,因为能联系上姐姐肯定花了很多功夫,而作为办案人员,本不需要这么做,但他坚持做了,给了别人新的人生。”

顾警官同时表示,作为司法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她也对办案人员不嫌麻烦、多番打听联系来帮助陆某某表示钦佩,深感检察机关传递的司法温度,深刻影响着妹妹,给了她改过自新的机会。

后经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案开庭审理后于8月27日宣判,陆某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这是检察机关办理的一件小案,但对每一名办案干警来说,“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小案中也有大“民生”。接到电话后,奚之强也感慨万千,在朋友圈中写道:“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只有我们都凭心而为、尽力而行,多做一点、多迈一步、不怕麻烦,才能在个案中实现法情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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