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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检察院里的虹口工匠

日期:2025年11月10日

 

      

城市更新是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文化力量是城市更新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如何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在“留改拆”中传扬“新旧共生,和而不同”的城市更新理念,成为各地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也是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的关注焦点。

近年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不可移动文物、优秀历史建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打造的“益心护文”品牌获评“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在以公益诉讼守护历史文脉的这条道路上,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探索优化履职路径。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文化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城市发展历程的缩影。虹口区山阴路、提篮桥等历史文化街区承载着上海近代以来的历史记忆,其保护不仅涉及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等物质形态要素,还包括道路街巷、古树溪流等构成整体风貌的环境要素,更涵盖街区承载的生活习俗、非遗技艺等非物质文化内容。

历史文化街区一头连着过去,一头连着未来。保护工作既要维护历史传统,又要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通过引入新业态、新功能,激发区域经济活力,实现传统与现代的碰撞、历史与人文的交融。城市更新为历史文化保护提供了新路径。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深刻认识到,需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推动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活化”,通过挖掘内在文化价值,展现上海的城市精神与品格。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山阴路、提篮桥等重点历史文化街区,通过实地走访、线索排查、联合调研等方式,发现城市更新中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例如,应保未保亟待重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等规范,保护规划必须做到应保尽保。但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部分区域未全面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符合保护标准的老建筑未及时纳入保护名录;部分历史建筑未设立保护标志牌、也未完成测绘建档等基础工作。

再如,巡查防控措施还需进一步落实。根据《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等要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应加强保护对象的日常维护,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破坏行为。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实践中发现:日常巡查保护管理制度还未完全建立,对擅自拆改、破坏历史建筑的行为发现不够及时;缺乏动态监测机制,历史建筑的结构安全、风貌变化等数据未实现实时跟踪。

另外,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还发现,传承利用效能有待提升。例如,部分历史建筑修缮后处于闲置状态,未引入符合风貌定位的新业态,实现“保护—利用—增值”的良性循环。还有部分历史文化街区缺乏必要的消防、排水等基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老地名、历史水系等非物质要素保护被忽视,削弱了街区的文化辨识度。

针对上述问题,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区域特点,以公益诉讼为抓手,通过“十步走”策略,探索出具有虹口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路径:

第一,结合街区定位精准施策。因所处地理区位、功能定位不同,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特点截然不同。应根据街区整体定位开展工作,做到“顺势而为”。例如,山阴路片区以居住功能为主、烟火气浓厚,位于北外滩的提篮桥片区则兼具历史风貌与现代商业功能。应针对不同街区特点调整监督方向:对山阴路重点监督“微更新”中的细节破坏问题,如居民装修时擅自改动建筑外立面;对提篮桥则将监督环节前移至规划阶段,确保开发建设与风貌保护相协调。

第二,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行政监管部门是历史文化街区的直接管理单位,掌握大量数据信息资料。因此,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与行政监管部门积极沟通,建立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一方面,与文旅、房管等部门会签协作文件,建立线索移送、会商研判、调查取证、联合调研、信息共享等协作联动机制;另一方面,获取不可移动文物、优秀历史建筑资料,接入相关历史文脉数字管理系统,实现历史建筑实时信息互通。在此基础上,运用大数据分析模型,及时发现历史建筑受损情况,第一时间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第三,探索“行政+民事”公益保护闭环。在历史建筑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先行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监督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监管部门督促责任人履行修缮责任。但当行政机关已全面履职,执法效能尚显不足,且历史建筑仍处于受侵害状态时,检察院及时启动民事公益诉讼,拓展历史建筑保护方式,以“诉”的确认补位行政监管,形成公益保护闭环,凸显检察公益诉讼独特的制度价值和功能。

 第四,聚焦公房保护破解治理难题。虹口区公有居住历史建筑占比高,部分房屋存在违法改扩建、居住条件差等问题。为更好平衡使用与保护的关系,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抓住装修和差价换房等关键节点,与房管、街道等监管部门联动,在居民申请装修许可时嵌入历史保护告知义务,对换房过程中的违建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消除存量违建,遏制新增违建,突破公房保护管理难题。

第五,分阶段破解“保而不护”难题。针对征收后待开发的历史建筑长期闲置问题,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更新阶段明确责任主体:对已征收未移交的,督促征收部门履行临时管护责任;对移交至建设单位的,监督其制定保护修缮方案。在这样的检察履职推动下,“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等保护前置机制的落地实施。

第六,拓宽保护范围至非遗项目。虹口区拥有大量国家级、市级及区级非遗代表项目,如精武武术、石库门里弄习俗、传统木雕等,相关体验地、代表性实物集中在历史文化街区中,与文物、优秀历史建筑等共同构成“文化三地”的丰富内涵。城市更新带来了生活方式的变革,但不应带走传统习俗文化。因此,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将非遗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在监督历史建筑保护的同时,关注非遗传承场所的存续状况。

第七,引入专家力量强化专业支撑。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历史建筑的同时,更要深入保护其背后的文化底蕴和内涵。针对历史文化保护专业性强的特点,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广泛吸纳文物保护专家、高校科研人员、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组成“智囊团”,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意见。

第八,开展源头治理实现长效保护。调查发现,部分历史风貌保护问题的产生可能与经费短缺、技术不足有关。对此,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一方面监督行政监管部门全面依法履职,另一方面寻找具有普遍意义的治理难点和堵点,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督促、帮助相关责任主体堵漏建制,通过制度建设实现长效治理、系统治理。

第九,依托立法联系点助力制度完善。为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效果,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从而实现长效治理。“川北立法联系点虹口检察院工作室”正位于山阴路历史文化街区,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这一区位优势,通过“点院协作工作室”,在历史文化检察公益保护中,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共同提交立法建议。

第十,强化宣传凝聚保护共识。加大宣传力度才能凝聚起更多保护的力量。因此,在高质效办好历史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要利用检察融媒体平台,运用报、刊、网、微、端、屏、影视多平台完善传播矩阵,优化宣传方式,传递检察声音。同时,适时走进“有故事”的老建筑,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讲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检察故事,凝聚社会公众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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