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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虹口区凉城街道社区刑事巡回审判法庭里,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正在开庭审理。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菊萍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本次庭审以“零距离”的方式,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与刑法警示教育送至群众身边。 4月27日,陈某驾驶电动车在某路口闯红灯行驶时,被执勤的民警和辅警发现,辅警对迎面驶来的陈某作出停车手势,但为逃避处罚,陈某驾车径直冲撞逃离,过程中撞倒辅警致其受伤。经鉴定,该辅警遭外力作用致左肘、左腕及右膝挫伤等,评定为轻微伤。 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并依法讯问陈某。起初陈某不以为然,认为自己当时只是闯红灯违章,被制止后抱着侥幸心理企图逃离才撞到了辅警。检察官耐心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告知其后续采取的冲动抵抗行为已经改变了事情的性质,触犯了刑法。暴力抗法不仅严重侵害执法者的人身权益,更是对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通过释法说理,陈某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并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详细讯问了被告人陈某,从定罪、量刑层面对案件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就案件具体事实及陈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陈某予以当庭训诫,希望陈某认真反省,敬畏法律,设身处地,配合执法。 陈某当庭表示非常懊悔,今后将汲取此次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遵纪守法,用实际行动弥补曾经的法律认知缺失,并且希望当面对受伤的辅警表达歉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妨害公务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当庭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虹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海龙,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居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共同参与旁听活动。旁听代表纷纷表示,“任何行为不能触碰这条法律的红线。”“以后行车一定更加注意,遵守交规,遇到检查也一定会积极配合。” 交警执法是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市民如遇交警开展道路执法工作,应当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如果对执法行为存在异议,不应以暴力、威胁的方式进行对抗,而是保持冷静,明确表达异议,并在配合执法人员完成必要的程序(如接受询问、检查等)后,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等合法途径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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