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银行理财经理盗窃客户巨额资金一审获刑14年

银行理财经理盗窃客户巨额资金一审获刑14年

文章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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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外资银行理财经理俞某偷偷记下客户的账户密码,然而通过网上银行将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近440万元用于炒股投资。为掩人耳目,俞某还伪造了一份理财产品合同交给客户。今天(25日)下午,黄浦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决俞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34岁的俞某研究生学历,曾赴挪威留学多年,回国后任职于一家外资银行负责客户理财业务。20139月,女士来到该银行要求购买理财产品,俞某接待了女士。购买理财产品前,女士要求先查询一下账户内的余额情况,俞某遂陪同其进行查询。在此过程中,始终在一旁的俞某偷看到女士的密码,这让他动起了歪脑筋。

俞某说服女士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并悄悄在网银协议中将女士的联系方式填写为自己的地址和手机号码。之后,按照女士的需求,俞某拿出一份理财产品合同让女士签名确认。而事实上,俞某并没有为女士进行实际操作,所谓的理财合同也是俞某伪造的。此后数月间,俞某凭借掌握的密码,多次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方式,将女士账户内存款转走。

去年上半年,女士发现本应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并未如期打入自己的账户,向银行进行查询,银行调查后察觉到事态严重遂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在福建厦门将身无分文的俞某抓获。到案后,俞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俞某交待,女士账户内的存款大部分都被他转到了妻子的银行账户。原本他打算拿这笔钱投资股票,有了收益就可归还给女士,不料投资没多久就亏了100多万元。为填补资金漏洞,俞某又带着剩下的300多万元到澳门,期望着能通过赌博将股市里亏了的钱补回来。谁料,300多万元很快也也被输光。

今年2月,黄浦区检察院指控俞某犯盗窃罪将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916至同年1127,俞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女士账户内资金439.98万余元转出,其中427.6万余元转至俞某妻子账户用于炒股,12.3万余元转至该行其他客户的账户用于弥补理财产品亏损。

法院审理后认为,俞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俞某应予刑事处罚。鉴于俞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法庭遂从轻对其作出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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