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4岁的陈某,系山东人。据其交代,他在老家有个女朋友,因为没钱买婚房,所以就想到来上海弄点“快钱”。今年4月23日,陈某来到上海并在黄浦区找了个旅馆安顿下来。第二天下午,陈某带着一把网购来的尖刀和一个假快递件决定在附近找个高档小区去抢点钱。一番寻找后,陈某来到了黄河路附近的一个住宅小区,经过打量,他决定在此作案。于是,陈某走到小区最隐蔽处的一幢楼,等了一会后,跟随着住客一起进了楼道,因为担心电梯有摄像头,陈某便通过消防楼梯往上走。经过几次尝试,陈某最终敲开了17楼一户人家的门,开门的是这户人家的保姆。陈某拿出快递件谎称是送快递的,见开门的是一50岁左右的女性,他随即将手上的快递件一扔,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尖刀对她。保姆见状大叫着跑进了屋,陈某也跟了进去。见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一位中年女性,陈某持刀威胁着说“我不伤害你们,我只要钱”。这时,男主人闻声从房内出来,陈某仍然拿刀威胁对方并重复着自己的抢劫意图。男主人立即从厨房内拿出菜刀及磨刀棒与陈某对峙着,陈某立马放话要捅死男主人,谁知这话非但没有吓住男主人,反而激起了男主人的反抗之心。陈某见男主人持刀欲与其搏斗即感到情势不妙,一边求着饶一边逃出了门外,并迅速逃离了现场,在逃跑的过程中陈某慌忙地将尖刀留在了楼道内。
第二天早上,抢劫未遂的陈某匆匆买了张车票就回了老家避风头。今年5月6日陈某在山东被警方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持刀入户抢劫的行为,属于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危险性较大,已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抢劫罪,但其既未劫得财物,又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后果,故属抢劫未遂,可比照抢劫既遂的量刑标准从轻处罚。法院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检方提醒市民,大部分入室抢劫的作案人都会谎称是快递员、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查表收费之类的,来降低住客的警惕。所以遇有陌生人敲门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严加盘问。同时建议每户人家都增设非法侵入住宅的障碍,如房门上装“猫眼”、“警链”或者再加一道栅栏防盗门。遇有快递员送快递时可以隔着栅栏接收包裹,遇有查表收费的,要仔细确认对方的身份后才放入。若歹徒已经进屋,要保持镇静,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尽量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可想办法将犯罪分子引至室外,或者迅速躲进另一间房,锁好门并向窗外呼救,同时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