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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实”起来 监督“准”起来 | 创新工作阶段性成果展示(一)

时间:2025-12-29


导语

2025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对上海检察提出的“四有两多”工作要求,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领导下,锚定市院“争一流、走在前、排头兵”目标定位,深耕“静”字检察品牌矩阵,始终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理念,守正创新、实干笃行,一体深化、融合推进各项创新工作,取得一系列阶段性成效。

即日起,“静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将陆续推送展示这批阶段性成果的典型代表,进一步提升创新工作项目的显示度与贡献度,为建设“国际静安、卓越城区”、加快推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与力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

作为上海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创新项目试点单位,静安区检察院锚定“机制实质化、协作深度化、能力精准化”目标,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为“侦监协作办”)为枢纽,通过破题攻坚、机制赋能、成果转化,让创新项目从“纸上”落到“事上”,交出一份有力度、有温度的创新答卷。“布‘协作’局 破‘打假’阵 搭建‘侦检协作N+’平台 共护法治化营商环境”荣获上海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优秀事例。

破题攻坚:三大机制创新 筑牢实质化根基

针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中存在的“机制笼统化”“监督浅表化”等痛点,静安区检察院依托跨部门联动,联合区公安分局协同发力,共同构建起“立体式”运行机制。

1.“常驻+轮值”:检察官沉到办案一线

制定《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轮值工作办法(试行)》,在专人常驻公安“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基础上,推行“资深检察官每周四轮值”制度。轮值检察官聚焦案件研判、立案监督、“挂案”清理等核心任务,打破单一派驻的沟通局限,今年已通过轮值机制化解检警协作难题、研判需提前介入案件三十余件,让监督更精准、配合更顺畅。

2.闭环管理:从“研判”到“整改”全链条规范

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协同区公安分局制定《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制度规范——定期分析研判机制》《专项评查制度》,配套绘制《专项评查制度工作流程图》,构建“研判——评查——整改”全链条规范体系,推动运行有章可循。每季度围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数据深挖根源,精准发力监督。

3.多元延伸:“N+”协作覆盖更多治理场景

在原有与区教育局、退役军人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等行政部门深度协作基础上,拓展“检察+侨联”模式,与区侨联会签《关于加强检侨合作工作的备忘录》,建立涉侨案件信息通报、联动处置机制;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法院、公安分局等研判多条“职业打假”涉敲诈勒索线索,依法批准逮捕以“月饼异物”为由敲诈勒索多家星级酒店的犯罪嫌疑人,用司法力量护航市场主体发展。

机制赋能:精准办案实现质效双优

好机制催生好成效。今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中形成的创新机制,让重大案件办理更高效、民生案件处置更暖心、“挂案”清理工作更彻底,用机制优势赋能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1.重大跨境诈骗案:联动精准发力

面对一起被害人单次被骗上千万元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区公安分局与检察院通过侦监协作办常态会商机制靠前发力,在案件侦查初期即共同介入研判,通过联合梳理案件脉络、明确侦查方向、划定证据收集重点,为后续办案筑牢基础。截至目前,静安区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对多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形成重大案件协作的“静安样本”。今年以来,通过公检联席会、工作沟通会等常态会商机制,对二十余起重大案件开展会商研讨,凝聚办案共识,确保案件办理依法规范、高效推进。

2.轻伤害调解:促成“案结事了”

深化“1+3+N”检调对接机制,“1”是以侦监协作办作为矛盾纠纷发现“第一站”,派驻检察官提前介入研判案情;“3”为派出所、司法所、律所三所联动;“N”是整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居委会等基层专业组织,形成多方“会诊”队伍,化解矛盾。通过侦监协作办建立的轻伤害案件台账备案排查机制,精准识别适调案件,针对一起饭店吸烟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检察官快速研判后启动“三所联动”,邀请基层组织参与制定个性化方案,促成十余万元赔偿即时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3.清理“挂案”:推动完善预防工作长效机制

在市检察院指导下依托侦监协作办开展“挂案”专项清理工作。通过由公检承办人对各自经办“挂案”逐案认领,全程跟踪化解,本轮专项中所有“挂案”均已结清。下一步,将与区公安分局推动建立完善刑事“挂案”预防清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久侦不结案件的办理、跟踪、监督等进一步明确公检双方职责,从源头上预防“挂案”产生。

成果转化:从“试点经验”到“通用范式”

从侦监协作办全覆盖设立的1.0版,到规范化建设的2.0版,静安区检察院始终以迭代思维推进机制创新。今年,区检察院立足创新试点,聚焦“实质化”要义,以基层实践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迈入3.0版提供更多基层范式参考。

1.机制实质化

在系统梳理“常驻+轮流派驻”、“1+3+N”检调对接机制等实践成果基础上,形成“派驻值班——案件研判——跨部门联动”全流程的操作办法。同时,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开展实质化运行制度规范汇编工作,为全市统一机制框架提供基层实践支撑,促进机制由“一地创新”向“更广范围复用”转化。

2.协作深度化

不断深化“N+”协作内涵外延,推动侦监协作办与行政机关的协作由“形式对接”向“实质运用”提档升级。健全完善与市场监管局、侨联等职能部门在案件线索移送、专业意见征询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和配套规范,形成各尽其责、同向发力的深度协作格局。在此基础上,通过汇聚各方职能优势、数据资源等,打造协作“资源池”,为侦监协作办开展协同监督与综合施策提供有力支撑。

3.能力精准化

依托侦监协作办将同堂培训、案件评查等实操载体迭代为“专业能力提升模块化工程”,拆解为“新型犯罪法律适用”“未成年人案件特殊程序”“跨部门协作实务”等专项赋能模块,通过“优质课程共享+骨干力量带教”等模式,推动基层检警人员在思想理念、证据标准、办案质效上凝聚执法司法共识,实现从“经验传递”到“能力体系化升级”的转变。

从制度创新破题,以机制赋能增效,向成果转化聚力,静安区检察院正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质化运行,为检察履职注入强劲动力。下一步,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创新实践,不断夯实协作根基、丰富协作内涵、拓展协作成效,推动机制建设向实质化、长效化深度迈进,为更高水平的法治静安建设贡献坚实检察力量。

文字 | 第一检察部 许梦恬 张蓝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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