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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检察院异地开展司法救助

时间:2020-08-14

“我能不能不要司法救助?”静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接到了司法救助申请人陈某的电话,表示想要撤回司法救助的申请。

陈某是去年10月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因为不慎将他人停放的电动车撞倒后引发了冲突,被人用拳头打伤,导致右手桡骨远端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检察官了解到,陈某家境并不富裕,治疗期间产生的医药费也没有得到犯罪嫌疑人的赔偿,不仅如此,他还暂时丧失了继续工作的能力,辞职回乡休养。

面对这样的困境,陈某为什么还会主动提出放弃司法救助呢?

在检察官的反复询问下,他透露了实情:因为手受过伤,身体也还在恢复期,适合自己的工作并不多。好不容易才在外找到了一份轻体力的工作,目前刚刚入职,不能请假来沪。并且来趟上海还会产生一笔不小的开销。再三的思考后,陈某才无奈提出了放弃司法救助的申请。

对此,检察官想方设法,在联系陈某的援助律师后,决定邀请援助律师共同参与救助工作。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远程指导,检察官详细说明提出救助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办案的步骤和时限,并制作相关申请材料模板发送给陈某。在陈某将所需材料邮寄给援助律师,并出具了书面委托书后,拟定由委托律师代理陈某履行手续。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作出了司法救助决定,特意通过互联网视频连线,异地召开公开答复会。检察官向陈某正式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让委托律师完成了救助手续。此后,检察官还勉励他要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开创美好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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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疫”的下半程,静安区检察院联合法援律师异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一方面切实救助了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让其度过受伤后的困难时期;同时也保障司法救助申请人在异地复工复产不受影响,让其在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更好的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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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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